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单位、部门:
根据省委活动办统一部署和《高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“群众三评”工作实施意见》的要求,为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、真满意的效果,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群众支持、群众检验、群众满意,结合我校实际,就学校基层单位“群众评价”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评价时间
2014年5月21~30日。
二、评价对象
学校各系(部)、管理和服务部门(以下简称各单位)领导班子。
三、参评人员
各系(部)参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、学生学员代表,由系(部)确定;管理和服务部门参评人员为干部代表、教职工代表和学生学员代表,由校活动办确定。
四、评价方式
系(部)领导班子在其单位内部单独组织群众评价,管理和服务部门由校活动办组织在全校范围内结合教代会进行“联评”。采取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方式,以群众满意为主要评价标准,分为“好、较好、一般、差”四个档次。
五、评价内容
重点评价征求意见、“梳辫子”情况,并对学习总结交流、边改边建情况进行评价。
(一)学习教育情况
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、领学情况;中央、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;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;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。
(二)征求意见、“梳辫子”情况
坚持开门搞活动,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;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;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;对征求到的意见“梳辫子”、建台账情况。
(三)立行立改情况
本单位“四风”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;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;落实学校规章制度情况。
六、评价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会议前一天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参评人员、评价内容与方式等),并通过一定形式发布《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》
(二)民主测评
(1)召开群众评价会议,单位负责人主持会议,通报《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》。
(2)校督导组作说明并提出要求。
(3)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评价表。
(4)由校督导组收回测评表
(三)汇总梳理
评议表由校活动办负责汇总、反馈。
(四)形成报告
各单位结合征求意见情况,依据测评结果,分别形成《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报告》,报送校活动办。
(五)结果运用
对群众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,继续找准“四风”方面突出问题,对第一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,提出完善工作、深入开展活动的相关措施,确保活动扎实有序、健康有效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群众评价工作在校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,校活动办要统筹时间安排,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情况下,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群众评价。
(二)校督导组要对群众评价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指导,规范评价行为,严肃评价纪律,确保群众评价工作不走过场,增强活动实效。
(三)“五系四部”、机关党总支、后勤服务党总支、离退休职工党总支和教务教辅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撰写《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》,报告要围绕“群众评价”内容,突出第一环节的主要步骤、基本要求和关键问题,力求系统、全面、准确。
(四)各系(部)要于5月21日前与校活动办督导组沟通、确定本单位群众评价时间。管理和服务部门群众评价在教代会期间进行,具体评价地点、参评人员由活动办另行通知。
附件:1.×××(单位)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环节群众评价表
2.机关党总支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环节群众评价表
3.后勤服务党总支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环节群众评价表
4.离退休职工党总支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环节群众评价表
5.教务教辅直属党支部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环节群众评价表
2014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