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级文件:转发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上报“四风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》的通知
2014-08-12 00:00   审核人:

豫群办发〔2014〕36号
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省直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省管各企业和高等学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省委各督导组:

现将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上报“四风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》(群办发〔2014〕15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,根据以下要求,结合实际,抓好贯彻落实。

一、对照检查项目清单认真自查,严格审核把关,逐项汇总上报。第一批活动单位上报的材料,需经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同志签报;第二批活动单位上报的材料,需经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报省委督导组审核后,由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同志签报。

二、上报的材料要确保情况清楚、数据真实,对出现假情况、假数据的,要通报批评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。

三、所有上报材料均要标明“秘密”。

四、请于8月15日18:00前,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清单及工作进展情况材料(联络四组注:清单是指专项整治相关数据清单;工作进展情况材料主要写整治的进度、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)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一并上报(各高校将材料报所在督导组审核把关,并由督导组长签字后统一报送省委活动办联络四组。因安全需要,不得使用网络传输)。由省活动办督办组负责整体汇总、分析研判,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材料。

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联络一组联系人:王倩影,联系电话:0371-63588658,15703716111;

联络二组联系人:贾世建,联系电话:0371-63588662,13603456626;

联络三组联系人:侯振轩,联系电话:0371-63588695,13803819753;

联络四组联系人:杨学勇,联系电话:0371-63588585,13703867675。

附件:关于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清单有关情况的说明

中共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

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4年8月11日

附件

关于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清单

有关情况的说明

1、关于第1项“整治文山会海、检查评比泛滥”,第5项“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”,第9项“整治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中, “较活动开展以前”,指2013年6月底前,统计数据截止到2014年6月底。

2、关于第1项“整治文山会海、检查评比泛滥”,第5项“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”中,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统计层级记为厅级以上,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统计层次记为县级以上。

3、关于第15项清理调整“裸官”问题,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(处、室)统计上报,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不再统计。

4、关于第16项“关于整治干部走读”,主要指乡镇基层干部。

5、关于第20项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问题,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党委组织部干教科(处、室)统计上报,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不再统计。

关于上报“四风”突出问题

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

群办发〔2014〕15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各副省级城市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、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,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(党委),部分高等学校党委,各中央巡回督导组:

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,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,深入开展“四风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,取得明显效果。按照中央领导同志要求,为全面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,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,促进专项整治持续用力推进,现就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报送的专项整治项目

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专项整治要求,按照《关于开展“四风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》(群组发〔2013〕23号),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需报送的专项整治项目为:整治文山会海、检查评比泛滥,整治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,整治公款送礼、公款吃喝、奢侈浪费,整治超标配备公车、多占办公用房、新建滥建楼堂馆所,整治“三公”经费开支过大,整治“形象工程”和“政绩工程”,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7个项目。按照《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“四风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》(群组发〔2014〕15号),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,除了要报送第一批活动单位报送的7项整治外,增加4个整治项目,即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,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,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,拖欠群众钱款、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。按照中央领导同志要求,第一批和第二批活动单位都要报送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、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、奢华浪费建设、“裸官”问题、干部“走读”、“吃空饷”、收“红包”及购物卡、党员干部参赌涉赌、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10个项目情况。

二、报送的重点内容清单

1、关于整治文山会海、检查评比泛滥。主要报送:较活动开展前,压缩会议、文件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数量和比例;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数量和比例;减少“一票否决”事项的数量和比例。

2、关于整治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。主要报送: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和比例;查处“吃拿卡要”、“庸懒散拖”问题的数量和人数;查处在项目审批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、权力寻租问题的数量和人数。

3、关于整治公款送礼、公款吃喝、奢侈浪费。主要报送: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、接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的问题数量和人数;查处公款大吃大喝、参与高消费的问题数量和人数。

4、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、多占办公用房、新建滥建楼堂馆所。主要报送:应清理清退的公务用车数量、实际清理清退的数量及比例;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面积、实际调整清理的面积和比例;停建楼堂馆所的数量和面积。

5、关于整治“三公”经费开支过大。主要报送:较活动开展前,压缩“三公”经费的数额和比例;减少因公临时出国(境)的批次和人数。

6、关于整治“形象工程”和“政绩工程”。主要报送:叫停“形象工程”、“政绩工程”的数量和典型事例;查处弄虚作假的问题数量和人数。

7、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。主要报送:查处征地拆迁、涉农利益、涉法涉诉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安全、环境保护、发展教育事业、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数量和人数。

8、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。主要报送:县乡村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的数量;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数量和比例;查处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数量和人数。

9、关于整治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。主要报送:较活动开展前,减少的收费、罚款项目数;查处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的问题数量、钱款总额和人数。

10、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。主要报送: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的人数;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、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人数;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、以权谋私的问题数量和人数。

11、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、克扣群众财物。主要报送: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,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;查处对群众欠账不付、欠款不还、“打白条”、耍赖账的问题数量和人数。

12、关于整治“会所中的歪风”。主要报送:应关停的会所数量、已经关停的数量;查处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人数。

13、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。主要报送: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业自建培训中心数量;查处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的问题数量及涉及的人数。

14、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。主要报送: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的数量;叫停奢华浪费建设的数量和追责人数。

15、关于清理调整“裸官”。主要报送:清理的“裸官”人数;需要调整岗位的人数;已经调整的人数。

16、关于整治干部“走读”。主要报送:查处“走读”问题的人数。

17、关于整治“吃空饷”。主要报送:清理清退“吃空饷”的人数。

18、关于整治收“红包”及购物卡。主要报送:主动上交“红包”及购物卡的人数和数额;查处的人数和数额。

19、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。主要报送: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案件数量和人数。

20、关于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。主要报送:排查出的参加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人数;叫停的培训班数量及人数。

21、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。主要报送:排查出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人数;清理企业兼职人数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对照项目清单认真自查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第一批和第二批活动单位,严格对照中央部署的专项整治项目和需报送的重点内容清单,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自纠。主要检查每项整治项目的计划、目标要求、牵头单位、责任主体、进度时限和推进措施是否明确和落实,是否取得明显成效,群众是否满意。通过自查,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,研究提出下步推进的办法措施。专项整治项目缺项漏项的要及时补齐,整治力度不够的要加大推动力。

逐项汇总上报。根据自查情况,分别汇总第一批和第二批活动单位专项整治情况,逐项上报。每项专项整治项目既要报送重点内容清单,还要报送整治的进度、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。对未开展或进展缓慢的专项整治项目,要说明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。

严格审核把关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(党组)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、中央巡回督导组要高度重视,对上报的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,确保情况清楚、数据真实。第一批活动单位上报的材料,需经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签报。第二批活动单位上报的材料,需经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报中央巡回督导组审核后,由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同志签报。对上报的材料出现假情况、假数据的,要进行通报批评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。

请于8月20日前,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材料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,报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将在媒体公布,对落实整治不力的要批评。

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联络一组联系人:方永来,联系电话:(010)68133322转76312;

联络二组联系人:孔征宇,联系电话:(010)68133322转76215;

联络三组联系人:郭冠宇,联系电话:(010)68133322转76211。

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

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

2014年8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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