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基层单位教育实践活动“整改落实建章立制”环节群众评判工作的通知 豫医专群组〔2014〕24号
2014-09-30 00:00   审核人:
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单位、部门:

根据省委活动办统一部署和《高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“群众三评”工作指导意见》(豫群办〔2014〕14号)有关要求,现就学校基层单位“群众评判”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判时间

2014年10月8日~20日。

二、评判对象

学校各系(部)、管理和服务部门(以下简称各单位)领导班子。

三、参评人员

各系(部)参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、学生学员代表,由系(部)确定;管理和服务部门参评人员为干部代表、教职工代表和学生学员代表,由校活动办确定。

四、评判方式

系(部)领导班子在其单位内部单独组织群众评判,管理和服务部门以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为单位由校活动办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“联评”。采取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方式,以群众满意为主要评判标准,分为“好、较好、一般、差”四个档次。

五、评判内容

重点测评“拉单子”、建台账情况和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情况。

(一)拉单子、建台账情况

1.领导班子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、专项治理项目落实情况,整改任务书目标、时限、措施、责任是否明确具体;

2.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梳理情况;

3.领导班子“四抓”事项、班子成员“三件事”的细化完善情况;

4.整改台账建立情况。

(二)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情况

1.领导班子带头落实“四抓”情况;

2.班子成员抓好“三件事”情况;

3.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;

4.专项治理推进情况;

5.单位内部制度梳理与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;

6.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。

六、评判程序

(一)发布公告

会议前一天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参评人员、评价内容与方式等),并通过一定形式发布《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情况综合报告》。

(二)民主测评

(1)召开群众评判会议,单位负责人主持会议,通报《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情况综合报告》。

(2)校督导组作说明并提出要求。

(3)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评判表。

(4)由校督导组收回测评表

(三)汇总梳理

评判表由校活动办负责汇总、反馈。

(四)形成报告

各单位结合征求意见情况,依据测评结果,分别形成《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环节群众评判报告》,报送校活动办。

(五)结果运用

对群众评判结果进行系统分析,对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,及时发现问题,进一步改进工作,转变作风,扎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群众评判工作在校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,校活动办要统筹时间安排,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情况下,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群众评判。

(二)校督导组要对群众评判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指导,规范行为,严肃纪律,确保群众评判工作不走过场,增强活动实效。

(三)“五系四部”、机关党总支、后勤服务党总支、离退休职工党总支和教务教辅直属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撰写《XX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情况综合报告》,报告要围绕“群众评判”内容,突出第三环节的主要步骤、基本要求和关键问题,力求系统、全面、准确。

(四)各单位要提前与校活动办督导组沟通,确定本单位群众评判时间。

附件: ×××(单位)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表

2014年9月29日

附件

×××(单位)

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评判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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